中国金属利用4月3日起停牌 以待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
金属此阶段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利用(二)开展自查。
财政部门向筛选出的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书面检查通知,月业绩相关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月业绩重点包括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并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起停此阶段工作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年年度(三)书面审查。
财政部门按照工作指引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中国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中国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相关文章:
